網路賣家稅籍新制
網拍業者、平台、團媽必看!
ECviu 提醒網路銷售營業人(網路賣家),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,將實施網路銷售營業人稅籍登記新制規定。如果您有在網路上銷售商品,或是引導消費者網路購物,務必注意 網路銷售營業人新制,並儘早完成相關作業,以免受罰!
網路版稅籍登記是什麼?
透過網路銷售的網拍賣家請注意!財政部已修正並發布「稅籍登記規則」及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」,自 2023 年1 月1 日起,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台、行動裝置應用程式(APP)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等,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「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」及「會員帳號」,且營業人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及「統一編號」。

延伸資訊:
﹡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台、行動裝置應用程式(APP)之營業人,則應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之協力義務。不論以自有或他人建置的電子媒介銷售貨物或勞務,都要在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程式明顯位置,以客觀上消費者易辨識方式,清楚揭露「營業人名稱」及「統一編號」。
﹡從事網路銷售者,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「銷售貨物達新臺幣8萬元,勞務4萬元」,則暫免申請稅籍登記,尚無新制規定的適用。
﹡若未在他人網路平臺銷售,無須登記會員帳號。

詳細內容可參考 國稅局網路稅籍新制專區
誰適用網路版稅籍登記新制?
2023 年 1 月 1 日起,新申請稅籍設立登記,且設立時或設立後有從事網路銷售的營業人。
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,已辦妥稅籍登記,且 2023 年 1 月 1 日仍有或之後才有從事網路銷售的營業人。

根據財政部表示,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且有從事網路銷售之營業人,依修正後規定應於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 月 15 日間辦理變更登記增列 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。

不過,為讓營業人有充分時間辦理,財政部也訂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,共有 4 個月為輔導期間,該期間內未依規定辦理者免處行為罰。但在輔導期屆滿後,即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,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者,則將依 營業稅法第46條第1款 關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之規定處罰。
網路銷售營業人需注意事項
台北國稅局表示,在網路稅籍應登記事項,先前只要求營業人名稱及地址、負責人姓名、組織種類、資本額,但今年新增兩事項分別為「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」及「會員帳號」。新制規定應揭露稅籍登記「營業人名稱」及「統一編號」;網路平台營業人收費憑證方面,則規定要對會員收費憑證應載明必要交易紀錄,例如交易品名、日期、金額等,以及付費者身分識別資料,例如付費者名稱及註冊帳號。
稅藉應登記事項
新增「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」 及「會員帳號」
網站揭露資訊
應揭露稅藉登記 「營業人名稱」及「統一編號」
收費憑證
對會員收費憑證應載明必要交易記錄,如:交易品名、日期、金額等,及付費者身分識別資料,如:付費者名稱及註冊帳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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